我
生長在一個基督教家庭中,謹守基督徒的原則。但我並不真正了解作為一個基督徒意味著什麼。在五、六歲的時候,我接受了基督為我個人的救主。我對聖經相當熟悉,在主日學課室裡,在朋友圈中,或其他埸合,我會毫不猶豫地表達我的見解。可是我並不真正相信耶穌基督。之後我參加了多年的Awana,也學習了很多經文,但是我並不了解其中的精義。當時我父母帶著我們全家參加韓國教會的清晨禱告會,早上五點半開始禱告,我並不了解禱告的重要性,也不明白對基督應有的尊崇。
在我四年級時,我開始嚴重地懷疑基督信仰以及 神究竟是誰,也質疑我在神的國度中的位份。我把我所有的問題都向媽媽提出來,她最終引導我再回到 神與聖經。從那以後我重新委身予 神,並且在生活上更多地學習全然依靠信心。
然而從四年級到六年級這段期間,我開始受到世俗的衝擊與影響,來自週遭的壓力,使我學會咒詛,並開始懷疑我的信仰,且在日常生活中受到試探,故意去降低 神的標準,或漠視它,不予理會,有時又與世界的想法妥協。
加入TIGS(為神擺上的青少年團契),是我邁向親近 神的顯著屬靈經歷。我開始每天讀經,聽道時做筆記,也了解如何將 神的道應用在生活上,並且花更多的時間禱告。基督親自塑造我,使我邁向成熟。我當時一切順利,神賜給我很多基督徒的朋友,我每天靈修、禱告。我有一個可以依靠的家庭,我不覺得我還需要長進,我對自己的現狀很滿足,所以 神決定接走我媽媽,也就是青少年口中的琳達阿姨。媽媽是我們家中的重心,我們都非常依賴她。神接走了我媽媽,耶穌親自吸引我更親近祂。由於遭受這樣的試煉,使我更深信 神的旨意,也更堅定地依靠祂。「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,就是發慈悲的父,賜各樣安慰的神。我們在一切患難中,祂就安慰我們,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,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。」(林後 1:3-4) 我也看到教會的肢體如何彼此安慰與鼓勵,使教會更加合一,我為此讚美 神。
母親過世約一星期後,我在家中後院漫步,當時沒有別人在家,只有 神與我同在,我向 神傾訴我的感受。之後,我感到聖靈催逼我去接受洗禮。可是我還是拖延著,直到我發現Angie與Rebekah要接受洗禮。她們問我要不要與她們 一起去上受洗班,我知道是 神要我去的。所以現在我們都在這裡。我願意 神使用我,我願意成為祂的器皿。我相信 神會繼續塑造我更像基督,順從祂的旨意。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,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(加 2: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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