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馬太福音19章中,法利賽人問耶穌:「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?」這麼問是由於摩西所頒布的律法中,有兩種關於離婚的觀點。其中的「Shammai」觀點,解釋上較為狹窄,也是法利賽人所偏好的。「Hillel」觀點則較為寬鬆,允許各種離婚的理由。耶穌回答說:「那起初造人的,是『造男造女』,並且說:『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聯合,二人成為一。』「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?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耶穌指引他們看見上帝對於婚姻最初的本意,並未將離婚納入祂的原話中。耶穌繼續說道:「所以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這個論點並未在創世紀2:24中提及,因此耶穌在此為這節經文做出了解釋。
法利賽人對於這個答案並不滿意,便接著問道:「這樣,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,就可以休她呢?」耶穌回答他們說:「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,所以許你們休妻,但起初並不是這樣。我告訴你們,凡休妻另娶的,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,就是犯姦淫了;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,也是犯姦淫了。」祂堅定地確認了上帝的本意就是婚姻當是永久的。而對於離婚,他表示「起初並不是這樣」。但也未否定摩西在申命記24:1-4所給出的許可:「人若娶妻以後,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,不喜悅她,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。婦人離開夫家以後,可以去嫁別人。後夫若恨惡她,寫休書交在她手中,打發她離開夫家,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,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汙之後再娶她為妻,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。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汙了。」
耶穌提到由於人們的心硬,所以摩西允許人們寫休書交給妻子。而摩西的原話是只要有「不合理的事」即可。同樣地,耶穌為此話做了進一步的解讀。在希伯來文中,「不合理的事」是指那些不可透過任何儀式來洗淨除罪的事,由此給婚約的解除賦予了正當性。而耶穌給此事下了更狹窄的定義:性方面的不道德。他使用了希臘語「Porneia」,在一些英文版聖經中翻譯成「姦淫」。這其實不是最為貼切的翻譯,因為摩西律法明確地指出凡犯姦淫者當受石刑處死。「Porneia」廣義地包含了各種形式的性方面的不道德。若要確定它意指為何,當觀察前後文。耶穌在有關婚姻的段落中使用了這個字,這意指在婚姻中任何性方面的不忠貞,都使丈夫可以休妻。
摩西律法明確提到當由男人寫休書給妻子,因為女人在當時是被視為男人的產業的。因此,休書可以證明她不再是他的產業,並在女人必須依靠男人生活的那個時代中,允許她另外再嫁。由此可以看到這項律法的頒布是為了一個非常實際的原因。這份休書同時可以保護再娶她的男人,讓他不被扣上奪取另一個男人的產業或是和有夫之婦行淫的罪名。然而,耶穌說到休妻之所以被允許是出於一個屬靈的緣由:因為人們的心硬,所以摩西允許離婚。如今,女人不再被視為她丈夫的產物,並且可以自給自足。然而,同樣剛硬的心如今仍然存在,不只是男人,女人同樣也有。他們為了各種原因而離異。
由此我們可以看到,即使耶穌並未駁斥摩西的許可,祂仍堅定確認了上帝對於婚姻的本意。同時,此事也反映出聖經當中所有被允許的情況,並非都被上帝認可。舉例來說,在舊約當中,一夫多妻的情形並未被撻伐,反而在族長和國王當中是可見的。同樣地,在新約當中,奴隸制也並未被譴責,保羅還指示做僕人的當順服他們的主人。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之下,一夫一妻是法定的。這也解釋了門徒為何會在聽到耶穌關於再嫁的教導後,下了如此評論:「人和妻子既是這樣,倒不如不娶。」這是因為他們了解了進入婚姻所要承擔的結果。
從耶穌給法利賽人的回答中可以看到,祂呼籲所有敬拜神的人,應當秉持住神對於婚姻的本意,而不是利用摩西律法來為所欲為地離婚。這個律法的頒布是為了保護那些軟弱與無助的婦女,在摩西的時代,讓她們不受如同我們一樣罪惡的人們的干犯。動機才是首要的,而非行為。祂也在登山寶訓中提到,若有人看見婦女就動淫念,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故此,如果他正在尋找一個理由來為離婚或再嫁的行為做辯解,他就已經違背了神,因祂的本意就是婚姻當是永久的。由此可知,他的心,就如同當初那些從摩西得到休妻許可的人們的心,一樣剛硬。
另外必須提及的一點,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是關乎和好的。和解需透過原諒,這包括一個極為困難的事,就是原諒一個不忠貞的配偶。然而,這並非不可能。先知何西阿就原諒了他不忠貞的妻子歌篾。發生在何西阿身上的故事,可以說是為了展現上帝對祂那些不忠心的子民的愛。我們若真說我們愛神,那我們也當像祂一樣來愛和原諒,即使是面對一個不忠貞的配偶。我們當在婚姻中實踐這份和好的福音,特別是在罪惡試圖破壞它的時候。耶穌說,神所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這包括丈夫與妻子,他們不當因離婚而分離。對於那些正考慮離開配偶的人,「和好」即是給他們的福音。
Leave a Repl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