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恩言》的編輯希望我寫一篇有關「起初愛心」的文章,我雖然答應了,但在開始動筆時卻有些作難。因為我很難為自己「起初的愛心」找到一個明確的時間定點。我剛信主的時候,並沒有單純的愛心。特別是在來教會的前一、兩年,因著過去的壞習慣和罪性,我的「愛」常帶著自私的傾向和目的。直到較深入地接觸教會的弟兄姐妹、特別是和楠定交往,才開始對清純的愛有些感覺,也慢慢對「起初的愛心」有所理解。
我的體會是,「起初愛心」的特點之一,就是共同經歷、珍惜所得到的愛。我們珍惜「起初的愛心」,離不開經歷和明白「被愛的事實」,也離不開在接受別人的愛心之後,正確回饋、持守同樣的愛。所以在開始寫作時,我將原來想引用的啟示錄2:1-7節中,耶穌責備以弗所教會「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」這段經文,改為路加福音10:25-37節。這是大家熟悉的故事,被命名為「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」。
第一,耶穌講故事的背景
耶穌設立了七十位門徒,把他們兩個兩個地差遣到不同的地方,去傳揚「神的國臨近你們」的好信息。門徒們事工進展得非常有效,以至他們歡歡喜喜回來時,對耶穌說:「主啊,因你的名,就是鬼也服了我們。」耶穌在肯定門徒所做一切的同時,提出更深層的歡喜:「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。」耶穌的「名」和門徒們的「名」因著福音的緣故,有了共同的聚焦點,那就是「天上」。
正因為這個緣故,耶穌被聖靈感動而歡樂,他向天父發出由衷的讚美,並且表明自己和天父的密切關係:「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。除了父,沒有人知道子是誰;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,沒有人知道父是誰。」耶穌特別強調他的門徒所具有的獨特福分:「看見你們所看見的,那眼睛就有福了。我告訴你們,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,要看你們所看的,卻沒有看見;要聽你們所聽的,卻沒有聽見。」
耶穌在這裡說的很清楚,只有祂所愛並且啟示的人,才能夠通過祂,進而認識天父;只有知道天父是誰的人,才能夠對耶穌基督有正確的認識。這樣的人,名字被記錄在天上,就有永生。路加福音的記載,突顯出基督信仰在建立之初,就已經具有的核心真理:「認識你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你所差遣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。」(約翰17:3)永生不是人的努力所能達到的;永生是來自神的恩典,是神在耶穌基督裡所成就的。有了耶穌基督,就有了父神;有了耶穌基督,就有了永生。這樣的知識和真理,是唯獨靠著耶穌的愛和啟示才能夠獲得的。
第二,律法師提出的問題
緊接著耶穌對門徒的教導,就在此時此刻,「看啊!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,說:『夫子,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』」和合本在翻譯原文聖經時,遺漏了「和- and」、「看啊- behold」這兩個字。這樣,就把上下文的聯繫,削弱了許多。這兩個字是不可少的;因為這關係到如何與「永生」建立關係。這位律法師之所以「試探」耶穌,是因為聽到了耶穌和門徒的對話;他所要「試探」的重點,是對耶穌的權柄和位格。
在明白律法師所提出的問題之前,我們需要對目前新約研究的新結果,做一點介紹。按照我們以前的解釋,這位律法師之所以提出「我該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」,反映了當時的猶太教的特點,它是以「做什麼」來獲取神的恩典為特徵的宗教。其實,我們對猶太教、甚或猶太基督徒以「做什麼而討神喜悅」的觀點,「深受馬丁路德與中世紀羅馬天主教會鬥爭的觀念所影響」。根據學者對兩約間猶太著作、數以百計蒲草紙文獻的研究,得出的結論是:猶太教並不是一個「靠行為稱義」的宗教。因為所有的猶太人在「靠行為」之前,都有一個前提: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;這是帶有「血緣性恩典傳承」的基本特點。(1)
所以,兩約間的猶太人、甚或猶太教基督徒的問題,不在於「因行為稱義」,而是有了來自亞伯拉罕的信仰傳承之後,是靠著律法和祖宗的傳統稱義,甚或自以為義;還是靠著神在耶穌基督裡的救贖恩典「因信稱義」。因此,從耶穌時代開始,一直延續到保羅書信等新約著作,關於在神的恩典中如何得到永生,主要爭論的焦點在於:靠著自己在傳統禮儀上做什麼,靠著努力維持救恩?還是靠著耶穌和聖靈的感動,活在神面前?
這個律法師要試探挑戰耶穌的,也是同樣的思維慣性:我已經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了,我現在的問題不是聽到或看到「子和父」的關係,而是「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」。正因為此,耶穌沒有評論他要不要「做」的議題,而是和他討論要做什麼。於是,耶穌問他說:「律法書上寫的是什麼?你念的是什麼?」
這位律法師就根據當時猶太教傳統和自己的理解,對律法書的核心做了總結和回答,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」對於律法師的回答,耶穌是肯定的:「你回答的是,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。」這樣,耶穌把問題又傳回給這個律法師:把你所理解的活出來,就得以承受從亞伯拉罕那裡傳承的永生和祝福。
第三,故事本身的含義
這位律法師對耶穌的回答並不滿意,他「要顯明自己有理,就對耶穌說:『誰是我的鄰舍呢?』」於是,由此引發了耶穌所要講的故事。在理解耶穌所講的故事本身的含義之前,我們對律法師為什麼要提出進一步的辯論,需要做一些解釋。因為這是理解故事含義的關鍵。
「他要顯明自己有理」,也可以翻譯為:「他要顯明自己為義」。這是什麼意思?從最基本的起點來看,這位律法師是一個「自以為義、自認為有理」的人。他認為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做到「愛神、愛鄰舍」。他所要責難耶穌的,就是「誰是他的鄰舍」這個問題。他以為,只要確認了正確的鄰舍,就可以把律法所要求的行出來。在這段對話中,這位律法師的提問是和當時的猶太文化有密切關聯。按照兩約間的猶太傳統,當拉比吩咐敬虔的猶太人在幫助「鄰舍」之前,首先要瞭解幫助的對象是什麼人。「義人」不能夠、也不應該幫助「罪人」。只有確定了鄰舍不是罪人之後,才能給予幫助。「所以,這律法師的問題其實是企圖歸類,區分某些人是鄰舍,其他人則不是;同時,猶太人的責任是只愛神的子民。」(2)
耶穌所講的故事沒有先以「誰是鄰舍」來直接回答律法師的問題,而是從一個落在強盜、被打的半死的人開始。這個人的特點是需要被幫助。但是,一個祭司從這個被摧殘的半死的人身邊經過,沒有幫助他;一個利未人從他旁邊經過,也沒有幫助他。按照猶太的律法,這兩類人是專門幫助有需要的人。但是,他們都沒有盡上當盡的責任。這時,「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這裡,看見他就動了慈心」,並盡一切所能幫助了這位有需要的人,並幫助到底。
對此,耶穌向律法師提出了提問:「你想,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(那個人)的鄰舍呢?」律法師沒有直接回答:「是那個撒瑪利亞人」,而是拐彎抹角的說:「是憐憫他的。」對此,耶穌對他說:「你去照樣行吧!」對於這個律法師來說,耶穌的命令很清晰。但是,對於我們來說,這個命令的內容並不十分清楚:耶穌叫這位律法師以什麼樣的身份去行?行什麼?怎麼行?
多數、且是傳統的詮釋,多是傾向於這樣的解釋:耶穌是讓這位律法師照著撒瑪利亞人所行的去行;就是不計民族前嫌、按照猶太人所痛恨的撒瑪利亞人的榜樣,去做一個關懷有需要之人的「好鄰舍」。然而,這真是對經文的準確理解嗎?
第四,耶穌對律法師的要求
我們從上下文的角度,來理解耶穌對這位律法師的要求。如前所述,耶穌正說到只有通過他才能認識天父,並且應許他的門徒,他們已經聽到、看到、得到了這樣的福氣,就是「名字記在天上」,就是永生。這時,律法師不服氣,要試探和挑戰耶穌,用他自己怎樣「行」以便達到永生的提問,來質疑耶穌的教導和權柄。
耶穌讓律法師回答了律法的核心,然後要求他按著「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你的神,又要愛鄰舍如己」標準去「行」。對此,律法師沒有問及有關神的定義,而是問及「誰是我的鄰舍」,意思就是什麼人配得讓我去愛。然而,按照耶穌的故事所描述,律法師所意想不到的撒瑪利亞人,是應該被幫助者的「鄰舍」。所以,律法師要「去行」的,就不是「做一個好撒瑪利亞人」;而是按照「愛鄰舍如己」的要求,去愛撒瑪利亞人。
在耶穌的故事中,有三類角色:一類是落在強盜手中被打的人、一類是祭司/利未人、一類是撒瑪利亞人。如果律法師不是撒瑪利亞人,他要麼是祭司/利未人,要麼是落在強盜手裡被打的、且需要幫助的人。從上下文的聯繫上來看,這位律法師最適合的角色,就是落在強盜手裡、無助、且不能自救的那位行路人。他不可能去做一個幫助別人的鄰舍;他需要得到鄰舍的幫助。在得到幫助之前,他需要知道誰是他的鄰舍。按照耶穌的解釋,這個鄰舍不是祭司和利未人,不是猶太的宗教體系。而是猶太人認為最不可能來幫助他們的撒瑪利亞人。
那麼,耶穌在這裡所指示的,是現實生活中的撒瑪利亞人嗎?如果參考馬太福音耶穌對門徒的吩咐:「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。」約翰福音耶穌和撒瑪利亞婦人的談話:「你們所拜的,你們不知道;我們所拜的,我們知道,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」等記載,這裡所說的「撒瑪利亞人」應該只是一個比喻;而不是直接對應生活中的撒瑪利亞人。那麼,這個比喻所指的有可能是誰呢?要瞭解這一點,我們就要看當時的人,是用什麼樣的形象來描述耶穌了。
耶穌在傳道之初,就遇到了人們對他出身的看法。
當腓力把耶穌介紹給拿但業時,後者的直接反應就是:「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呢?」這樣的偏見除了南部猶太人對北部加利利人的藐視之外,也包括拿撒勒城距離撒瑪利亞人最近的地理概念。特別是猶太人對耶穌這個人和他的事工,有一個共同的定位:「我們說你是撒瑪利亞人,並且是被鬼附著的,這話豈不正對麼?」(約翰8:48)所以,從人的層面來看耶穌在地上的事奉,他被猶太宗教領袖誣陷、定位為「撒瑪利亞人」。
正因為這一點,耶穌從事奉開始就告誡他的門徒:「學生不能高過先生,僕人不能高過主人…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,何況他的家人呢?」(馬太10:24-25)耶穌自己來尋找的,就是稅吏、罪人、有病和無助的失喪者;所以,他的門徒也必是如此。耶穌通過一個受傷、垂死的人得到幫助的故事,告訴提問者:祭司、利未人不願意,也幫不了這樣的人。只有不被人看好的撒瑪利亞人,幫助了這樣垂危的人。所以,認識到自己有需要的人,企盼得到幫助進而與救恩有份的人,都要懷著這樣的愛心,去愛那些曾給自己帶來幫助和救援的鄰舍。而這樣鄰舍的原形是耶穌基督;這樣鄰舍在現實生活中,就是傳福音給我們,並且幫助我們的人。
第五,這個故事的實際意義
解釋這個故事的難點之一,是因為我們對「愛鄰舍如己」的解釋,常常和「愛人如己」聯繫在一起。因此,這裡的「鄰舍」被解釋為「人」;進而把「人」歸類為「別人」。所以,耶穌要求那個律法師去「作」的,也就被解釋為:他要「成為一個愛人、愛別人」的「好撒瑪利亞人」。從而忘記了耶穌所要求的,不是「去作撒瑪利亞人」,而是「去愛撒瑪利亞人」。
如果「撒瑪利亞人」的原型是耶穌自己,我們就更容易理解這段經文和耶穌完整事奉的關係。因為所有的人都是病人、半死人、需要從仇敵手中解救的人;這個仇敵就是撒旦和罪的權勢。而只有耶穌才能幫助、解救有病、有罪、被邪惡的世界打得半死的人。所以,要得到祂的恩典,就要聽信祂的教導、跟從祂、效法祂,更重要的是去愛祂。同時,也要尊敬、愛戴那些效法耶穌基督,把救人靈魂、醫治人傷痛的福音傳給我們的人。因為我們每一位基督徒的生命成長,就是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去回應神的愛;並且效法神的愛,愛鄰舍、愛人。這是我們基督信仰的起點與核心:只有接受並經過了神在耶穌基督向我們彰顯的愛,經歷了被愛的事實,才能活出主動去愛的生命。
然而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因著淡化了神藉著祂的愛子,把我們從罪惡中救贖出來的愛,也忘記了「撒瑪利亞人」對我們的愛。以我自己為例,忘記或淡化了弟兄姐妹們對我、對我們家的好處,常是自己靈命低落的起因。我最近常思想從神學院畢業,來到我們沙加緬度牧會時,大家對我的幫助。那時,我不僅沒有經驗,而且因著曾經有過的破碎婚姻而掙扎、自責、受傷。然而,教會的弟兄姐妹們接納了我,給了我事奉的機會,並且在十多年持續的關係中,通過愛和我們建立起更深層的友誼。但是,我在牧會期間,卻在有些事情上沒有珍惜和同工之間的友情和愛心,以至於給事奉帶來了不完美的結果。這是我要引以為戒的。
只有經歷了被神愛、被神饒恕、被神接納的事實,才能在實際生活中,有了起初的愛心,並且靠著恩典持守、不失去「起初的愛心」。這樣,在別人犯錯時,我們就以活出來有愛的生命,去饒恕、去關愛、去幫助他們的需要。與此同時,也會在自己犯錯時,主動的認罪悔改,向神、向人付出具體的行動和補償。
耶穌是我們好鄰舍的原型。在我們被世界傷害、引誘、被擊打的遍體鱗傷、無法自救時,祂照顧我們,纏裹我們,為我們付上了祂的生命,這是我們得救的唯一保障;這是我們愛的對象和源頭。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,無數的弟兄姐妹們像好鄰舍一樣,憐憫我們、幫助我們、鼓勵我們;使我們能夠度過人生的難關。
我們所當作的,就是在耶穌基督的恩典中,靠著聖靈的幫助,愛耶穌、效法耶穌、事奉耶穌、傳揚耶穌;並且用活出來的生命,幫助有同樣需要的人,榮神益人,同奔天路。願我們在「起初的愛心」中,常常記念幫助過我們的牧者、同工和朋友們;愛他們,不因自己的軟弱而傷他們的心。更願我們彼此懷念,常常行善,幫助軟弱和受傷者,共同體會在耶穌裡群體生活的愛和美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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