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我早在8年前,已經決志信主。1999年,我被診斷得了子宮癌,是第三期,必須馬上做手術。當時神醫治了我的子宮癌,蒙神的保守和醫治,沒有擴散,並且醫生幫我全部切除,手術很成功,到現在沒有復發和吃藥。
之後,因工作忙碌的原因,漸漸就將神淡忘。但神是充滿恩典和慈愛的,祂沒有放棄我,我女兒經常叫我去教會,我很多時候找藉口很忙,不想去教會。這幾年我女兒多次帶我去佈道會,我開始認真思考人生意義和存在的目的。我也不斷感受到神的愛和恩典。直到2017年,我開始跟兩個女兒回教會,堅持上主日學,明白神的救恩、愛,和主耶穌怎樣拯救我。
去年9月,我對女兒說,我願意接受主耶穌。她帶領我做決志禱告,我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,需要主耶穌寶血洗淨我一切的罪,我願意接受主耶穌基督作我個人的救主。
我現在的人生不一樣。我心裡有平安和喜樂,曉得凡事我都會去依靠神。無論日後有什麼困難,都有主耶穌與我在一起,有永生和盼望。將來我可以與主永遠在一起。在此,我願意在眾人面前承認主耶穌基督作我的救主,我願意與耶穌同死、同埋葬、同復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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