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者按:
這篇文章為馮津牧師在本教會(沙加緬度華人恩典聖經教會)今年十月三日培靈會的信息內容。恩言編輯群徵得馮牧師首肯,將其信息錄音轉成文字內容,並稍加潤飾後於這一期恩言刊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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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將講解幾段經文來重新挑旺大家起初愛主、追求主的心。啟示錄裡提到的第一所教會是以弗所教會, 神說:「在你們的身上什麼都有,你有屬靈的知識可以分別對錯、真假;你也有事奉社會的熱情,願意幫助貧窮人;你又非常的勤勞。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,你是一個很好的教會。但是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,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丟棄了。」我相信我們起初愛主的熱情是存在的,不過慢慢地就淡下去了,我們必須用 神自己大能的話來把愛主的心重新挑起來。
讓 神的話語來挑旺我們
大約六十年前,王載牧師來我們學校講道。他原來是個海軍艦長,後來 神呼召他,他就放下所有的一切。那天他講什麼我都忘了,但是他講道的一個中心我直到今天仍在操練,他說:「No Bible,No breakfast! (沒有讀經,就不吃早餐!) 」當初他告訴我們的這四個字,我那時把它藏在心裡。當我的生命改變後,我就每天「No Bible,No breakfast! (沒有讀經,就不吃早餐!)」,我如此操練已經50多年了。
五年前的大年初一,我看聖經的時候,忽然之間聖靈提醒我:「從今天開始,你每天看聖經只要看一件事。把那件事看完一次後,假如不夠深入的話,就再多看一次,從那件事裡頭往下挖,把它的寶貝都挖出來。」每天一件事,一個月就三十件事,一年就365件事了,假如你這樣的往下挖一年,你這個人就不得了了!我們常說,我們要重新的挑旺火熱的心,假如每天只看聖經中的一件事都做不到,怎麼可能挑旺呢?
馬太福音第一章
那天,我剛好開始看新約,我就下定決心要往下挖一件事。我打開馬太福音第一章第一節開始要挖,才發現是耶穌的家譜。心裡嘀咕著,這悶得抽筋的家譜有什麼好挖的,誰生誰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。話雖如此,既然聖靈呼召我這樣做,我也答應了 神,那我就往下挖。我就讀了馬太福音第一章1~17節,這一挖不得了,讓我看到耶穌家譜裡有五個女人的名字。猶太人是大男人主義,耶穌用五餅二魚餵飽的五千人是成年男人,沒有把女人算在內的。他們安息日有個規定,女人不可以梳頭,因為梳頭會拔頭髮,那就等於拔草,拔草就等於工作,安息日是不許工作,所以女人不許梳頭。猶太人直到今日還是這麼死硬。耶穌家譜裡面的五個女人中竟然有四個是外邦人,只有生耶穌的瑪利亞是猶太人,這在拒絕與外邦人來往的文化裡是件不得了的事。我再往下看時,我看到這四個外邦女子都是跟姦淫有關,這是我從來都不知道的。如此,我在這段耶穌的家譜裡看到五大突破:1. 從舊約突破到新約。2. 從男人突破到女人。3. 從猶太人突破到外邦人。4. 從義人突破到罪人。5. 從預言突破到應驗。
以賽亞書55章和耶利米書36章
有一天吃午餐後我去外面散步,出門不久迎面來了個三十出頭的年輕人,他手裡拿根香菸跟我說:「先生,借個火。」我心裡嘀咕著怎麼看不出我是個牧師,就對他說:「我不抽菸,沒火。你不要抽菸啦! 為什麼把氣管當成煙囪呢? 你身體不好,你看你的牙齒都黃了,又有口臭!」他說:「我都知道,但是菸癮發作的時候不能控制啊!」我說:「你就是生命後面有很大的壓力在壓著你。」其實我的意思是罪的壓力。他就說:「不講這個了,現在最重要的是找個火來抽菸啦!」我不放過他,繼續說:「你信了耶穌沒有?」他抬起頭,嗤之以鼻地說:「你不知道,我是猶太人,而且是個非常有學問的猶太人。我問你, 神會不會犯錯?」我回答:「當然不會。」他說:「既然不會,為什麼一點一劃都不能更改的舊約,你們把它改成新約?你們這樣做就是犯罪。」我站在那裏不知道怎麼回答時,忽然聖靈充滿我,給我感動。我就對他說:「猶太人,在你們的三個大先知書裡都寫了新約,你知道嗎?以賽亞書55章講到我要跟你們立一個永約,跟從前的約不一樣,那個不是新約是什麼?耶利米書36章也說:『我要給你們弄一個新的心,用一個新的約跟你們另立新約』你有沒有看過?第三個先知以西結說:『我要給你們一個新的靈,用肉給你一個新的心代替那石頭的心,讓你們跟我另立新約。』耶穌基督來之前的750年已經預言有新約的出現,你還說你有學問,其實你是一竅不通。」我講這個故事不是因為我是巨人,更不是強人,我是個非常軟弱的人,但是 神的恩典夠我用,就在我最需要的時候,祂就把話語給我。我們要好好地讀聖經,因為神的話語是根據聖經給我們的。
馬太福音19:6
當我談戀愛的時候,我很愛一個姊妹,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 神為我預備的。於是,我決定不跟她見面三個月。感情上很痛苦,我一直苦苦跟 神禱告,到底是不是她呢?有一天,我跪著禱告時 神回答我:「 神所配合的,人不可以分開。」我趕快去找她,原來,她也從神那裏有著同樣的感動。於是我們就結婚了。我們要好好的敬畏 神,才能聽見祂的聲音。
馬太福音3:16-17
「耶穌受了洗,隨即從水裏上來。天忽然為他開了,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,落在他身上。從天上有聲音說:「這是我的愛子,我所喜悅的。」
我每天繼續往下挖聖經時,我又在馬太福音三章16-17節看到耶穌受浸禮的這件事。聖經說,耶穌從水裡上來,濕淋淋站在約旦河的中間,人山人海都看見。就在此時,忽然天開了,聖靈彷彿鴿子降下讓人看見,有聲音下來讓你聽見。換句話說,就是聖父、聖子、聖靈同時出現。這是聖經唯一記載三位一體的 神同時出現。我也在馬太福音三章16-17節中看到五大突破:1.這是耶穌基督的就職典禮。2.神把祂的兒子介紹給世界的人認識。3.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一體同時出現,聖經唯一記載的一次。4.三位一體當中,耶穌現在被高舉。5.不信耶穌是 神的愛子,就是以 神為撒謊的,因為他自己說:「這是我的兒子,我所愛的。」我就把這五點突破寫在我的聖經上。
靠主恩典做見證與做主工
我有六個兄弟姊妹,上面三個姐姐,下面兩個弟弟。我父親在加拿大離開世界時留下了大約十萬塊錢。我們埋葬了父親後,有一天,小弟把我和大弟找過去,他說:「哥哥,糟糕了,因為這次爸爸的遺囑是這樣寫的:『我死了之後,我這些錢就分成九份,每一個兒子兩份;每一個女兒一份。』我們那三個姐姐一定會跟我們拼命的!」當時,我們三個姐姐都還沒信主,只有我三兄弟信主。我們經過禱告後,就做了一個改遺囑的決定,由我出面找姐姐們來分遺產。隔天晚上,我們六個人圍著一個圓桌坐,小弟把遺囑拿出來讀,還沒讀完,最小的姊姊把桌子一拍說:「豈有此理!從前在北京,我們吃的是窩窩頭,你們做兒子的就有白米飯吃。在家裏頭吃飯的時候,最好的都先分給兒子,之後才輪到我們。我們受夠了!」等她講完,我才說:「爸爸寫這遺囑時還沒信主,但是後來真是信了主。我們也看見他生命有很大的改變,假如那時要他寫遺囑,他一定不是這樣寫的。所以,我現在有一個提議:就是把他的錢分成六份,每一個人都是一份。」我的小姐姐說:「從來都是鬥爭分家產,沒有要平分的,只有這三個傻瓜是這樣做的。」世界上很多事情我們無法解決,但是靠著主的恩典,我們可以做多少就做多少。
我妻子十六年前走的時候,我重新把我自己交在祂手裡。我對 神說:「我有屋子、孩子、汽車,我也有錢,但這些對我來講都沒有意思,因為我最愛的一個人已經從我的身上撕開了。讓我重新把我的生命交在你手中,請你重新使用我。」如今 神已經用我十六年了!這十六年的生命比起從前那六十年的生命更有意義。我一直在福音廣播上服事。我一個正宗的廣東人卻可以講著一口北京話,因為曾在北京讀了五年的小學,雖然是小學程度的北京話, 神還使用。 神要一個清楚的聲音、清楚的頭腦、清楚的話語,可以把祂的話講得清楚。神不是要一個太聰明、太出名的人來講道,而是一個可以把祂的兒子講出名的人。
約翰福音1:1
「太初有道,道與 神同在,道就是 神。」
「太初」是甚麼?就是在時間都沒有存在,很古早、無限早的時候。創世記第一章記載有太陽、月亮、星星,它們是來訂時間的,三十個日就是一個月,星星在天上有它的日期,所以我們有星期。但是,在時間之前,很古早,宇宙萬物尚未被造之前,連時間都沒被建造的時候,已經「太初有道」了。
中國人的文字實在太美了,它是唯一將約翰福音一章1節的開頭翻譯成「太初」的,沒有其他翻譯本能這樣翻譯,只有中文聖經。中國人的「道」是道德、道理、道路、知道。所有中國人的道都是抽象的,雖然是好東西卻很有限。然而約翰在約翰一書裡說:「我把這個生命之道介紹給你們,是讓我可以用生命之道與你們彼此相交。這個道是我親眼見過、親耳聽過、親手摸過的。」
約翰可能是耶穌的表弟,所以他能在約翰福音裡細膩的表達耶穌的心思意念。約翰福音和其他福音書不一樣,它好像是耶穌自己寫的一樣。它裏頭的講章、禱告的過程、跟撒瑪利亞女人的談道和尼哥底母的談道,都是其他聖經沒有的。約翰福音第十章稱為「羊篇」,耶穌基督說:「我是好牧人,好牧人為羊捨命。」「我父愛我:因我將命捨去,好再取回來。沒有人奪我的命,是我自己捨的。我有權柄捨了,也有權柄取回來。」我們的耶穌基督真是一個復活的主,我深深地相信祂現在就在我們當中。
「起初, 神創造天地。地是空虛混沌,淵面黑暗: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。」(創世紀1:1-2)「太初有道,道與 神同在,道就是 神。」(約翰福音1:1) 從這兩段經節,我們看到三位一體的 神都參與在創造宇宙中。然而以賽亞書43到46章多處記載著「我是耶和華,在我以外沒有別 神。」聖經啟示我們被稱為 神的有三位:聖父、聖子、聖靈,但是 並不是三位神。
「因信稱義」:耶穌的犧牲是我的贖價
「因信稱義」是法庭的用語,是將來神在法庭審判我們的用語。在法庭上有四個人,分別是法官、被告、控告官(檢察官)和律師。法官是審判定罪的,控告官(檢察官)是收集證據入被告于罪,還有律師是收集證據脫被告于罪。當我們站在 神面前接受審判時,撒旦就是控告官(檢察官),而耶穌是我們的律師。撒旦說:「某年、某月、某日這個人罵他的弟弟是傻瓜。耶穌說過凡罵人傻瓜的就是殺了他,也就是犯了殺人罪,所以他有罪,他是殺人犯!他也在某年、某月、某日看見一個漂亮的女人,他的心撲通撲通跳。耶穌也說過,這樣就是犯了姦淫罪。請法官定他犯姦淫罪、殺人罪,讓他下地獄!這個人是我的。」法官說:「好,請律師來幫他辯護。」耶穌就說:「他的確在某年、某月、某日犯了殺人罪,也犯了姦淫罪。罪的工價乃是死,所以他是該死、該下地獄的。不過,你看窗外山坡上三個十字架上死掉的人,中間那個人是我。我是 神的兒子,我是沒有罪的,我是為他死的,所以他已經死過了,他應該有罪釋放。」法官最後審判時說:「 1.證據指向他是一個罪人;2.律法說,罪的工價就是死,所以應該判他死刑;3.死刑已經執行了!所以他已經死過了,現在有罪釋放。」這就是「因信稱義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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