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神成為人,為要使人成為神。」(亞他那修,Athanasius, 296-373)
主後三百二十五年,在起草尼西亞信經的大會上,一位未受注意的年輕神學家站起來說了這句話,震驚全場!這句話也成了教會歷史上的名言,令人對亞他那修刮目相看。不過基督教會沒有再強調這個道理。
基督的道成肉身,現在可以理解為「神子成為人,為要使信子的人成為神的子女。」從這個基礎發展,信徒的生命改變了,擁有永恆的生命和活在天上,也就是在地如天的榮耀(參羅馬書8:13)。正如一首聖詩歌詞所說:「自從耶穌使我釋放,在地如天無限歡暢;世上雖有困苦憂傷,耶穌同在就是天堂。哈利路亞,罪得赦免,耶穌同在就是天堂,不論住在任何地方,耶穌同在就是天堂。」
那麼,我們怎樣可以經歷這種「在地如天」的日子呢?
舊約申命記的指導
申命記(環球聖經) 11:18 (神說:) 我這些話… |
若要經歷在地如天的生活… | |
11:18上 | 你們要存記在心思意念裡, | 1. 我們要將神的話存在心裡 |
11:18下 | (你們)要繫在手上作記號,又讓它們作額上的標記 | 2. 我們要經常注目神的話語 |
11:19 | (你們)要教導你們的兒女, | 3. 我們要教導兒女遵神的話 |
11:19下 | (你們)居家走路,躺下起來,都要談論 | 4. 我們要時刻都分享神的話 |
11:20 | (你們)還要寫在你家的門柱上和你的城門上。 | 5. 我們要在生活顯明神的話 |
11:21 | 這樣,你們和你們子孫的日子,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要賜給他們的土地上才可以增多,如天在地上那樣長久。 |
新約主禱文的教導
當我們祈求神的旨意「行在地上、如同在天上」時,表明願意將生命交在神的手中,求神將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事,活在我們的身上,從原本向罪活著的我們,變成向罪我們是死的。我們討厭罪、恨惡罪、視它為最大的敵人;同時我們轉眼向基督,渴慕屬靈的事和神的榮耀,渴慕討神的喜悅,渴慕天上耶路撒冷的生活,「在地如天」。
「在地如天」這句話是主禱文的前半部(講神在天上永恆的旨意)和後半部(講人在地上的生活)之間的接軌點。它告訴我們:神的聖名、神的國、神的旨意怎樣貫穿我們在地上的生命,強調重生活的改變、透徹、和更新,完全是從天上藉著耶穌的道成肉身來到地上,而不是從地上提高道德生活上升到天上的;是從信主在十字架流出寶血才能生出來的,使信主的人在地上的生活,開始了一個截然不同的新方向(成聖道路)和目標(基督模樣)。
所以主耶穌在主禱文中特別提出信徒生活層面的三大方面:「飲食」、「赦免」和「試探引誘」。這三方面正是每一個人在地上生活最重要的,也是最容易失敗和最困難的三方面。人生的一切事情,實際上都和這三方面有關的,不是嗎?
為什麼主耶穌沒有教門徒祈求神讓他們有足夠的能力,繼續參加教會活動?參加主日學?參加團契?繼續有能力火熱事奉呢?為什麼耶穌教門徒禱告,是要他們向神求日用的飲食、求赦免、求脫離試探引誘呢?
很可能因為世人看基督徒,往往不是看他們是否有去教會、是否有事奉和奉獻、是否嘴上說什麼屬靈的話,雖然這都是很重要的。其實別人是在看基督徒如何飲食(生活需要)、如何與別人交往(特別是當有衝突的時候),還有看他們如何面對試探、引誘(價值取向)。
有些基督徒以為活躍在教會就是盡了信徒的責任,很自信地告訴別人:「看,我固定參加教會聚會、我奉獻、我事奉,我是教會裡面最忙的人,我是一個好基督徒。」有一些父母,很自豪地告訴牧師:「看,我每個禮拜都固定和準時地送孩子來參加主日學!」他們把教育孩子的責任交給教會,以為這樣就是盡了基督徒父母的責任。記得那位少年的官嗎?不也是盡了宗教義務,卻為確保地上的生活,不願聽從主耶穌的話,更不能放下所有去跟隨主!(參路加福音18:18-23)他在生活需要、跟隨主的關係、和人生價值取向三方面都敗下來了,也就不能過「在地如天」的生活。
其實我們也沒有能力過「在地如天」的生活,所以主耶穌教導我們要祈求天上的神幫助我們,使神聖名、神的國和神的旨意,自由直接地運行在我們生活最基本的層面上。我們禱告的同時,必須認清現今生活在一個等待被震動而毀滅的地上國度,但神國藉著神子耶穌基督,以祂十字架的拯救,恩召我們逃離這個敗壞的世界,卻活在世上,而進入那永不動搖的國,住在天上的耶路撒冷。
所以,感謝主!我們如今可以憑信來實現生活「在地如天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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